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温家宝阁下和泰国总理塔信·钦那瓦警中校阁下于二OO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在曼谷会晤就尽快取消两国水果和蔬菜产品关税达成的共识, 忆及包括“早期收获”方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期望加速执行作为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组成部分的《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 达成协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温家宝阁下和泰国总理塔信·钦那瓦警中校阁下于二OO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在曼谷会晤就尽快取消两国水果和蔬菜产品关税达成的共识, 忆及包括“早期收获”方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期望加速执行作为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组成部分的《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 达成协议如下: